当前,全国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成效,经济社会秩序加快恢复,但是近期部分省份相继报告本土确诊病例和聚集性疫情,加之“五一”期间人员流动大,疫情输入和反弹风险仍然存在。为进一步巩固我市疫情防控成果,切实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保持良好个人习惯
广大居民要保持良好的卫生和健康习惯,出门佩戴口罩、不聚集、勤洗手、常通风;注意营养,适度运动,不接触、不购买、不食用野生动物。要做好自己及家人的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要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如实向医务人员告知外出旅居史及人员接触情况,配合疾控部门做好相关调查。
二、提高自身防范意识
城乡居民“五一”期间要切实提高自身防范意识,全力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及个人防护,尽量少出行、不出行,避免到人员密集的地方或场所。“五一”期间,如确有特殊原因前往湖北、黑龙江等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要在出行前向所在社区(村委会)登记报告;返舒后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委会)报告,并居家单独隔离14天;不具备居家单独隔离条件的,要集中隔离14天,并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方可解除隔离,相关费用自理。
三、强化疫情防控措施
农贸市场、商场、超市、药店等生活必需类场所及酒店、宾馆、餐饮等生活服务类场所要严格落实环境卫生整治、消毒、通风、限流等疫情防控措施。提供住宿服务的经营单位要如实登记旅客信息,对来自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旅客,要及时报告属地或卫生健康部门,并按照疾控机构的指导采取相应措施。餐饮饭店等密闭场所要严格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吉祥码”扫码登记等措施,最大限度降低感染风险。药店对采购退烧药的人员,要详细询问并登记人员信息,如发现可疑人员应立即通知卫生健康部门及时处置。
四、加强人流客流管理
全市文化娱乐场所及旅游景区要强化流量管理,防止人员聚集。落实好文化娱乐场所及旅游景区疫情防控措施,做到限量、有序开放。要加强各类设备设施和消防装备器材的安全隐患排查,强化野外火源管控,倡导文明出游。
五、公职人员要带头遵守防控要求
“五一”期间如离舒必须及时向本部门、本单位报备,各部门、各单位及时统计,并如实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严禁出省,尤其是不能前往湖北、黑龙江等中、高风险区。如有违反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舒兰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