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最新精神,进一步规范跨省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发放工作,我市将于2022年4月1日开始办理跨省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
运输各类重点生产生活物资的车辆,在从事跨省运输时使用《通行证》。重点生产生活物资指:各类医疗、鲜活农产品、能源、农业生产资料、邮政快递和整车及零部件、石油化工、冶金建材等物资。
二、办理流程
(一)办理人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行车证、司机身份证等材料。(如需增加申请材料,由各行管部门决定)
(二)按照“谁发证、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审批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给予发证,交通运输局负责发放《通行证》。
三、具体要求
在使用通行证出省过程中,货运车辆司乘人员必须随车携带《吉林省疫情防控应急物资通行证》、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抗原检测试剂盒和个人疫情防控承诺书等。
四、注意事项
严格实行“一车一证”,不得多车共用。对伪造通行证、假冒重点物资运输的车辆、人员和企业法人,将依法依规追究其法律责任,并纳入信用管理。
舒兰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