泓林小区车库占用人:
鉴于当前住户私自占用车库情况,经舒兰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1号楼至14号楼700套车库进行清理、收回,并在清理、收回完毕后,依法对以上车库进行公开拍卖。
泓林小区1号楼至14号楼700套车库于2017年3月划拨我公司是我公司合法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我公司依法享有对车库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现我公司依法履行车库所有人权利,对1号楼至14号楼700套车库进行清理、收回,责令擅自使用、占用车库人员限期搬离,维护公司合法财产及权益不受侵害,现通告如下:
一、限期搬离。自通告公布之日起7日内自行搬离,搬离过程中不得损坏车库设施、设备,将车库恢复原状同时将车库钥匙交回我公司。
二、为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我公司将对逾期未搬离的依法强制清除,并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侵占赔偿责任,届时产生的相关赔偿、维权费用及其他法律责任,由侵权人自行承担。
三、如有强占者不予配合或出面阻挠,我公司将依法追究其违法、犯罪的法律责任,移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四、占用人如有购买意向,可通过拍卖方式竟价购买。
五、我公司将依法保留对侵权人在占用车库期间的诉讼权利。 特此通告。
联系地点:舒兰市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432-68258677
舒兰市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22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