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好我市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有效保障生产生活秩序有序恢复,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于6月18日、6月25日分别开展两轮全域核酸检测,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测时间及范围
(一)6月18日7时开始开展全市全域核酸检测,具体为5个街道、经济开发区和15个乡镇同步进行。
(二)6月25日7时开始开展全市全域核酸检测,具体为5个街道、经济开发区和15个乡镇同步进行。
(三)人员检测范围
1.全域核酸检测范围为辖区所有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
2.治愈出院的新冠病毒肺炎感染者不参加全域核酸检测。
3.接种新冠疫苗48小时内人员不得参加全域核酸检测。
4.全域核酸检测当日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人员,不参加当日全域核酸检测。居家隔离人员不参加当日全域核酸检测,次日入户采样。
二、检测方式
采取20合1混采核酸检测。
三、有关要求
(一)全域核酸检测期间,由各属地具体负责组织。所有小区和村屯按原有模式进行管理,由原包保单位进行值守。所有小区、村屯人员减少流动,完成采样后,可开展正常生产生活。
(二)请居民根据乡(镇)街、村(社区)组织安排,携带身份证、手机(下载吉祥码)等有效证件,分时段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确保不漏一户一人。参加采样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并保持两米以上距离,不得聚集吸烟、随地吐痰和相互交谈,防止采样时交叉感染。
(三)每周1次核酸检测的重点人群在参加区域核酸检测后,本周不必再检测。6月21日、28日(8:30-11:30,13:30-17:00)开放市文体中心、正阳小区和站前核酸采样点。各乡镇、吉舒街道核酸采样点开放时间参照执行。
(四)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做好全域核酸检测物资和试剂保障,并组织好采样力量。
四、特别告知
(一)核酸检测期间,所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经营业户要有序安排时间,组织本单位人员就近或联系街道社区开展核酸检测。属地负责辖区内所有居民的组织动员,不落一户,不漏一人。各行管部门负责督促行管单位按要求自觉、主动参与核酸检测。各居民、各经营单位完成核酸采样后可正常活动,在检测结果出来前,尽量减少流动,不聚集,非必要不出舒。
(二)凡是在舒兰市区域内的人员,必须参与核酸检测,不参加核酸检测的人员,“吉祥码”赋黄码,限制出行,相关行业从业人员暂停其在舒兰市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无故不参加全域核酸检测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三)各乡镇街道采集的核酸样本送检单位为市医院旧址门诊楼、市疾控中心、市二院、市人民医院新址。具体送检单位分配由市卫生健康局另行通知。
(四)全市开展全域核酸检测期间,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对无故不参加全域核酸检测人员或违反防疫规定人员,从严依法查处。监督举报电话为:0432-68221599。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居民本着为自己负责、为家庭负责、为全市负责的态度,自觉主动参加核酸检测,全面助力我市疫情防控工作。
舒兰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