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培训机构:
为进一步提升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质量,根据《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做好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承训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就2022年舒兰市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承训机构遴选工作通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市符合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条件的机构。
二、审核认定
承担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中等职业教育的培训机构,需具备国家级中等职业教育示范校资质或具备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的技工院校。
有意愿承担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中等职业教育培训任务的院校或机构需向舒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提出申请,并填写《吉林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承训申请表》。
有意愿承担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短期技能培训任务的机构,需向舒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提出申请。退役军人工作部门会同申报机构资质审核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核,与审核通过的承训机构签订《委托培训协议》,确定培训专业、教学计划、日常管理、教学管理及双方责任和义务等有关事项。
三、申报时间
培训机构在2022年7月19日前向舒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提出申请,并上报所需材料。
四、联系电话
0432-68260233
舒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