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丨关于抄转下达吉林省舒兰市上营镇二合村基础设施工程2022年第三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时间:2022-09-22 来源:舒兰市融媒体中心

舒兰市上营镇人民政府:

按照《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022年第三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吉发改投资〔2022〕566号)要求,现将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022年第三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630万元下达你单位。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吉林省舒兰市上营镇二合村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总投资估算为700万元,全部为建设投资,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630万元,其余资金70万元为地方财政投资;项目位于舒兰市上营镇镇二合村,主要建设深水井1眼,衬砌河道长1400米,新建水泥路长370米,石板机耕坡路长1000米,彩色方砖路长900米。预计发放劳务报酬200万元,占中央投资的31.7%。预计带动当地农民群众务工78人,培训务工群众55人,设置公益性岗位2人。

二、项目实施

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工作方案的通知》《全国“十四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坚守“赈”的初心充分发挥以工代赈政策功能的意见》及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有关要求,深刻把握以工代赈“工程是手段、赈济是目的”“项目建设是平台载体、就业增收是根本目标”的政策内涵,认真组织实施,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批准项目的名称、内容和规模进行建设,严禁将中央预算内投资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项目建设所需其他资金要确保足额及时到位。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如确需调整,须按程序报批。

三、分解下达

(一)受益对象。包括农村脱贫人口、易返贫致贫监测对象和其他低收入人口。大力组织因疫因灾滞留农村的劳动力参与工程项目建设。

(二)下达方式。严格落实“确保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落实到项目,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的要求,确保项目实施后能够广泛吸纳农村群众参与工程建设、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计划安排新开工的项目应前期工作基础扎实、具备开工条件,下达投资后能够立即投入项目建设。

四、加强监管

项目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监管的主体责任。项目单位应积极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严格按批复组织项目建设,及时准确上报进度数据和信息,保障项目按期建成发挥效益。自觉接受监管部门和监管责任人的监督检查。对监管部门指出的问题要积极整改,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整改情况。

我局将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适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检查项目管理、资金使用、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劳务报酬发放等。

五、按月调度

列入本批计划的项目,均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监管体系,请严格做好项目信息数据填报和审核工作,提高填报数据质量。请于每月5日前将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数据报送我局,我局将录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

六、绩效目标

本批计划的总体绩效目标是:支持以脱贫地区为重点的欠发达地区实施一批农村中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等工程,在确保劳务报酬发放金额不低于中央投资30%的基础上,尽可能进一步提高占比,带动更多农村劳动力参与工程建设,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增收。请加强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的监控,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

附件:1.吉林省2022年第三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2.吉林省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022年第三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

舒兰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