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为什么要打击套路贷

时间:2019-05-08 来源:舒兰经开区

       最近几年来一个陌生的词汇频频闯入我们的视线,那就是套路贷。

       套路贷的表现就是,一些不法分子,用公司化、机构化的组织模式,以民间借贷为幌子,通过一些列诸如制造银行流水、虚增借款金额、制造还款障碍、故意制造条件让借款人违约、使用暴力或者软暴力催债的方式非法占有受害人财物的行为。

       根据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的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套路贷被列举为涉黑涉恶犯罪行为之一。为什么这次扫黑除恶,套路贷被明确提出来属于重点打击对象之一呢?

       因为实施套路贷的违法犯罪人员组织本身就具有恶势力的一些基本特征。

(一)套路贷具有恶势力的组织特征。一般实施套路贷犯罪行为的人员超过三人以上,而且人员构成相对稳定,很多是公司化经营,经常结合在一起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二)套路贷具有恶势力的行为特征。套路贷在实施过程中全程伴随着暴力性质或其他违法犯罪行为。比如放贷时非法发放高利贷,虚增债务后及平账时伴随着强迫交易、催债时采取非法变相拘禁、故意伤害、人身侮辱、强行侵入住宅、跟踪纠缠、语言恐吓等暴力或软暴力行为,最后还有采取虚假诉讼等通过合法手段达到非法目的的诈骗行为。

(三)套路贷具有恶势力的危害性特征。套路贷的危害性主要表现在在一定的社会区域和行业范围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其在放贷过程中通常伴随着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欺压百姓,影响恶劣的违法犯罪行为。

       从套路贷整个行为过程来分析,其除采用传统暴力手段外,还实施纠缠、骚扰、聚众依恃恐吓等使老百姓产生恐惧心理的软暴力手段。其与恶势力行为挂钩完全是正确的。

       通过以上分析,套路贷被列为扫黑除恶对象完全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