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舒兰市委5个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

时间:2019-09-18 来源:舒兰发布

  按照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9年4月10日至6月20日,市委5个巡察组对法特镇等16个乡(镇)街开展了巡察“回头看”,对住建系统人防领域、廉租房领域(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领域开展了专项巡察。

  2019年9月5日—9月10日,各巡察组分赴被巡察党组织召开反馈会议。会上,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传达了市委书记李鹏飞同志在听取十四届市委第五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市委5个巡察组向17个被巡察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反馈会议并作表态发言。巡察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法特镇党委:村级民主决策不公开不透明,少数人决定重大事项。个别村级党组织弱化,凝聚力不强。学习宣传十九大精神虚飘浮。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党费管理有漏洞。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形式化。机关工作作风不严谨。镇政府对站办所管理不严格。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规范。

  环城街道党工委:党工委议事不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民主生活会走过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扎实。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村级组织不按要求执行“六步工作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开原镇党委: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不坚决。对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扎实。学习贯彻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不到位。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现象时有发生。村级壮大集体经济资金损失浪费严重。

  白旗镇党委: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民主生活会不规范。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严格。个别村村级党组织软弱涣散。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党员教育管理不规范。村级卫生室利用率低。农村村级农田机耕路质量差。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严格。领导干部“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

  亮甲山乡党委:党委会议事不规范。学习宣传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党建工作制度执行不严格不到位。存在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现象。贫困户信息掌握不全、档案管理不规范。

  北城街道党工委: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严格。党工委会和班子会议事不规范。民主生活会不严肃。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还需要加强。执行机关工作纪律不够严格。财务手续不健全。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工作不细致。

  滨河街道党工委: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严格。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实不到位。机关党建工作制度执行不到位。农村基层党组织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

  金马镇党委:相关议事规则制度缺失,集体议事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严谨。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到位。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党委对于党内组织生活认识不高。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

  平安镇党委: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够认真严肃。“三会一课”不能做到坚持经常。村级党建较为薄弱。组织生活会制度执行的不好。改水改厕工作还不到位。形式主义的问题依然存在。干部作风大整顿工作落得不实。镇级、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教育学习不到位。

  新安乡党委:党委对于巡察整改没有举一反三,没有建立长效整改机制。民主生活会开展的不严肃。意识形态工作阵地管理不够。乡村两级主题党日活动开展得不经常。河长制履职不到位,乡村两级督导不够经常。各村农民书屋利用率不高。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

  溪河镇党委:民主生活会程序不规范。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执行财务制度、监管工程项目建设不到位。强农惠农资金管理混乱。产业扶贫项目带动能力不强。

  小城镇党委:党委议事和决策程序不规范。对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严格。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到位。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机制不完善。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车辆管理、公务接待方面把关不严。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有所欠缺。

  七里乡党委: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相互批评不深入。未切实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对待意识形态工作还不够认真。财经制度执行不到位,会计核算质量不高。农经站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审签程序不规范。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审核不严格。扶贫项目产业带动能力较弱。

  吉舒街道党工委: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机制没有形成。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党建工作制度落实不到位。干部作风大整顿活动开展不实。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深入,警示教育力度不够。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到位。纪工委履职不力,对下级威慑力不强。

  南城街道党工委:“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不到位,报告请示制度不健全。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松懈,理论学习与新媒体结合不强。党内组织生活开展不规范。选人用人不符合程序。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财务制度执行不严,在经费管理方面存在大额现金支付的问题。

  上营镇党委: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到位。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理论中心组学习开展不及时、不深入。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不到位。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个别支部组织生活会不够规范。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不严不实。基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落实不到位。

  市住建局党组:人防领域存在相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到位、审批程序不规范、“以征代建”、违规批准缓缴、欠缴、少缴易地建设费、人防工程管理缺失等问题。廉租房领域存在执行政策不严格、管理中心人员失职失责、申请保障性住房审批程序不规范、保障性住房租金收缴不到位等问题。棚户区改造领域存在房屋征收政策及法定程序研究不深不透、部分棚户区改造项目未决算、回迁户逾期未妥善安置、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严格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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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巡察组组长向17个被巡察党组织提出了整改意见,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被巡察党组织提出了整改要求:要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围绕巡察发现的问题,通过召开会议、集中讨论等方法,有针对性的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细化责任分工,针对问题逐项对账销号;要突出问题导向,既要聚焦问题,更要深挖根源,既要研判现象,更要把握实质,结合工作实际,根据轻重缓急研究解决办法;要广开言路,听取意见,对照自身不足,将工作落实到位。

  17个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表示:市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全面准确、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对反馈的问题认真认领和接受,全力抓好整改落实。“一把手”对整改落实工作负总责,立即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分门别类建立整改台账,逐项逐条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层层压实任务和责任,坚决把所有问题整改到位。同时深挖问题根源,总结经验教训,举一反三,研究治本之策,建立长效机制,切实防止类似性、重复性问题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