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舒兰市政法系统召开执法司法监督员聘任会议。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范瑞军参加会议并讲话。副市长、公安局局长董民宣读聘任35名司法监督员名单。市法院院长田春阳宣读执法司法监督员管理办法。市检察院代检察长孙雨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一要提高思想认识,深刻认清开展执法司法监督活动的重要意义。要明确执法司法监督是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需要、是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的需要、是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的需要,通过开展执法司法监督活动,拉近人民群众与政法机关的距离,消除对政法机关执法办案的神秘感,增加执法司法工作的透明度,增进人民群众对执法司法工作的信任与支持。二要明确职责任务,推动执法司法监督活动深入扎实开展。执法司法监督员要当好法治建设的引导员、执法司法的监督员、政法工作的信息员、矛盾纠纷的调解员、法治教育的宣传员;政法各部门要深化思想认识,转变思想观念,积极探索创新监督的方式方法,悉心听取执法司法监督员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做到认真研究、及时梳理;市委政法委要积极为执法司法监督员开展监督活动创造环境、搭建平台,使监督员能够及时了解政法工作、掌握最新动态。三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执法司法监督活动取得实实在在成效。要强化组织领导、督察督办,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全市政法各部门要把聘任执法司法监督员作为提升司法质量的难得契机,努力提高执法司法水平,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执法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执法司法监督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作用,努力推进全市司法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法治舒兰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与会领导为执法司法监督员代表颁发了聘书及监督证;执法司法监督员代表作了表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