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居家隔离有关事宜的通告

时间:2020-05-19 来源:舒兰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和省市关于严格落实居家隔离观察措施规定及我市疫情的严峻形势,为尽早控制传染源,最大限度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就严格落实居家隔离观察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所有接到居家隔离通知的人员及共同居住人员,要严格遵守居家隔离相关规定,不得擅自外出,不得接受外人来访和探视。

2.对居家隔离人员擅自解除隔离措施或不遵守相关居家隔离规定造成疫情传播或存在传播危险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从重行政处罚。

3.对于发现居家隔离人员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居家隔离场所或同他人接触等线索,群众可向所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或向公安局举报,经查实后,对于首位实名举报者将予以奖励。

请广大人民群众本着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对居家隔离人员进行监督,积极提供居家隔离人员擅自外出或同他人接触等未履行居家隔离有关规定的线索,我们将对线索提供人相关信息进行严格保密。

联系电话:

天德乡   68383015

新安乡   68732303

七里乡   68372303

莲花乡   68935008

亮甲山乡  68922303

溪河镇   68982313

金马镇   68352306

平安镇   68322203

水曲柳镇  68305500

小城镇   68792306

上营镇   68782263

朝阳镇   68902303

法特镇   68962320

白旗镇   68942261

开原镇   68712303

南城街道  68224370

南城街道新村社区   13944660120  

南城街道站前社区   68233372  

南城街道河南社区   13943279322

北城街道   68225265

北城街道正阳社区   68233220  

北城街道旭阳社区   68237760  

北城街道城西社区   68224030  

北城街道育才社区   68211013

滨河街道   68259130

滨河街道泓林社区   68269275  

滨河街道学府社区   68272566  

滨河街道河东社区   68230109

环城街道   68223601

吉舒街道   68812276

公安局举报电话:110



舒兰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