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将人民群众的小事当做大事来解决,才能让委员走近百姓身边。
——全国政协委员 李和跃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每一个中国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宪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但目前的宪法宣誓制度仅限于国家工作人员。
我国的法治建设一直在进步,但在依法治国的今天,我国公民遵守法律、履行法定义务、保障自身法定权利的意识仍存在不足。
“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一次通过了宪法修正案,我们的全国公职人员,也实施了入职时的宪法宣誓,但是近些年我在工作中和生活中体会到更多公民老百姓对法律的规定特别是宪法的规定权利和义务不是很了解。我们在自身权益受到损害时,怎么能拿起法律的武器,特别是宪法这个根本大法来保护我们自身的权益也不是很清楚。”
我认为,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成为完全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具有宪法赋予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人生的重要起点;公民就职,实现自食其力,同样是人生的重要起点。
因此我建议:“每一名公民在18岁成人礼这一天能进行宪法宣誓,在每一位公民就业、入职时也能进行宪法宣誓,让每一名公民在学习宪法、了解宪法的同时能够应用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