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24日,舒兰市“导氮教育”培训班负责人刘某,违反舒兰市人民政府紧急状态下发布的疫情防控决定,通过微信群发布开课信息,并临时在佳驿商务酒店开设房间,聚集16人上课,被舒兰市公安局查获。刘某的行为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违法行为,舒兰市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项之规定,决定对刘某予以行政处罚,参与聚集授课的人员和学员,经批评教育后立即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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