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舒兰市《“舒兰好人”暨“舒兰好人标兵”评选活动方案》的要求,经过民主推荐、组织评议、逐一考核、征求意见等程序,最终经评选委员会审定,评选出2021年第一季度“舒兰好人”4人。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候选人名单分类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公示期为一周,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并署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寄送至舒兰市文明办(以送达日期和邮戳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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