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党员干部:
创建文明城市是我市“十四五”开局一项重要决策部署,是我市“富民 强市 文明”三大主题之一,是提升市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举措。广大党员干部要在文明城市创建中做示范、当先锋、做表率,贡献自己的力量。
一、争做文明创建的引领者。创建文明城市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市上下凝心聚力、协同配合、共同发力。广大党员干部应率先垂范,发挥好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引领和带动广大市民群众自觉参与到文明城市创建之中,形成“文明城市创建 你我共同参与”的浓厚氛围。
二、争做文明风尚的传播者。舒兰是我们共同的美丽家园,生活在其中的每一个人都有责任、有义务去关心和爱护这个家园。广大党员干部应树立“主人翁”思维,带头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公德,传播文明新风,用文明的方式影响和带动身边的人。
三、争做文明服务的践行者。广大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结合“两学一做”教育活动,不断强化服务群众意识,以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为落脚点,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水平,努力营造“热情周到、优质高效、群众满意”的服务环境。
四、争做志愿服务的推动者。广大党员干部要大力发扬雷锋精神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踊跃加入到机关党员志愿者队伍中,深入社区,走近群众,组织和参加多种形式的党员志愿服务活动,让志愿服务成为彰显城市文明的亮丽风景。
文明城市创建正在我市火热开展。关心、参与和支持文明城市创建是广大党员干部的职责所在、使命所系。让我们举全员之力、集全员之智,携手同心、并肩作战,为创建宜居宜业、幸福文明的美丽舒兰作出应有的贡献。
中共舒兰市委组织部
中共舒兰市委宣传部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