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舒兰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召开。吉林市委常委、舒兰市委书记张静辉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要求,要做好乡镇(街道)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严格落实乡镇(街道)机构改革方案,推动乡镇(街道)全面正确履行“三定”规定,进一步推动乡镇(街道)内部由物理整合向化学融合转变。加强对乡镇(街道)“三定”规定落实情况、改革后履职情况的调研评估,研究解决乡镇(街道)运行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发挥牵头抓总作用,认真抓好厘清市直部门与乡镇(街道)职责分工,建立乡镇(街道)职责清单,明确市级与乡镇(街道)属地管理事项的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督促成员单位统筹推进“四个平台一张网”建设等工作任务落实,构建起权责统一、协调顺畅、运行规范、简约高效的基层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要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管理。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有减有增”的原则,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总量,完善动态调整机制,创新管理方式和手段,加强监督检查和基础性工作,切实管住管好机构编制,确保严格执行机构限额、领导职数、编制种类和总量等规定,不在限额外设置机构,不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不擅自增加编制种类,不突破总量增加编制。
要着力提升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用好机构编制这一重要政治资源、执政资源,优化机构编制资源要素的配置供给,真正做到市委有决策部署、机构编制有跟进落实。要进一步找准机构编制部门的职责定位,发挥职能作用,以更高站位、更大格局、更宽视野,聚焦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聚焦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聚焦服务舒兰高质量发展,聚焦服务保障民生,大力推进重点领域体制机制创新,加快机构编制工作提档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