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当前国内疫情形势总体稳定,为继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持续巩固防控成果,加快建立群体免疫屏障,现就全市疫情防控及疫苗接种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对进入公共场所及营业场所人员要实行“二码”联查,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人员要进行登记备案并转给属地防控办,对符合条件且尚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要劝导其尽快完成首剂次接种;
2.全市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起到模范作用,做到能接尽接。同时,要积极动员家人、亲属、朋友第一时间接种;
3.卫生健康、教育、市场监管、交通、商务等各系统、各行业部门要积极组织本系统、本行业人员接种。同时,要督促行业从业人员接种;
4.各经营生产企业、个体工商户等要主动开展接种工作,倡导职工积极接种;
5.普通基础疾病患者、老年人、备孕期、哺乳期等人员是新冠病毒的易感人群,而不属于五类禁忌症范围内的群体,要消除思想顾虑,尽快接种,做好自我防护。
吉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