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假期临近,人员流动加大,为严防疫情输入和传播,持续巩固我市疫情防控成果,现通告如下:
一、做到主动报告。8月26日以来有福建省莆田市、泉州市、厦门市旅居史(含中转)的人员,以及各地公布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行程轨迹有交集的返(来)舒人员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没有检测报告人员实行“落地即检”,并主动向所在地社区(村屯)、单位等报备出行情况和健康状况,配合属地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若未如实报告导致疫情发生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合理安排出行。中秋、国庆假期广大市民就地过节,非必要不离开本地,非必要不出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如出行要选择短途旅行,在市内或近郊游玩,密切关注疫情动态信息和各地风险等级调整,及时掌握疫情信息,确保自身安全。
三、强化重点场所防控。“双节”期间,商场超市、酒店宾馆、餐饮服务、交通场站、政务大厅等室内场所要全面落实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通风消毒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旅游景区、景点等公共场所要加强全流程监管,严格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坚决防止棋牌室(麻将馆)、影剧院、网吧、歌厅等密闭式娱乐休闲场所出现人员大量聚集情况。特别是中小学校、托幼机构、监所、养老机构和精神卫生机构要进一步加强人员管控和疫情防控措施落实。
四、加强监测预警。持续加强风险职业人群、重点人群、重点机构、集中隔离场所、物品和环境监测。充分发挥发热门诊、急救中心、个体诊所、药店、社区(村屯)等“哨点”作用,严格落实发热人员登记报告制度,坚决杜绝迟报、瞒报、漏报。加强农村(社区)地区疫情监测,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度,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发现发热、咳嗽等可疑患者必须在2小时内报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强化网格化管理,严格落实“村报告、乡采样、县检测”规定和相关处置流程。
五、保持良好习惯。坚持防疫“三件套”:科学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牢记防护“五还要”:口罩还要继续戴、社交距离还要留、咳嗽喷嚏还要遮、双手还要经常洗、窗户还要尽量开。两节”期间不提倡假期聚集聚会,各乡(镇)街要加强宣传,提倡婚丧简办,并向所在乡(镇)街道报告。家庭私人聚会聚餐要控制人数和时长,提倡隔位就座,使用公筷公勺。
六、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如有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应及早就近前往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旅居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请全程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七、积极接种疫苗。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对于预防感染新冠肺炎,特别是预防重症甚至死亡的发生具有重要作用,请符合接种条件的广大居民,尽早主动就近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保障自己和家人健康,做到“应接尽接、应接全接”,加快构建全民免疫屏障。
八、加强值班值守。加强节前和节日期间的疫情防控和安全检查,认真做好应急值班值守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在岗带班、值班人员24小时坚守岗位、外出报备、突发事件报告等制度要求,不得脱岗漏岗,保持通迅畅通,实行疫情信息零报告、日报告制度。
舒兰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