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兰市关于加强对福建省漳州市台商投资区、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莆田市荔城区返(来)舒人员排查管控的公告
9月16日凌晨0时10分,漳州市台商投资区发现1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患者,初步判定该病例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感染来源为患者所在单位厦门同安区湖里工业园某公司的同事,当地已开展相关处置工作。
9月14日0时至24时,泉州市报告新增确诊病例5例,其中1例居住于鲤城区;莆田市报告新增本土确诊病例33例,其中荔城区1例。
鉴于当前福建省漳州市台商投资区、泉州市鲤城区、莆田市荔城区严峻复杂的疫情形势和当地确诊病例、感染者行程轨迹的复杂性,为坚决防范疫情输入我市,切实从源头上消除疫情风险隐患,按照《舒兰市新冠肺炎疫情输入风险防控触发机制》工作要求,现对9月6日以来福建省漳州市台商投资区、9月10日以来泉州市鲤城区和8月26日以来莆田市荔城区返(来)舒人员采取如下管控措施:
一、为严防疫情输入,各县(市)区、开发区要立即启动对9月6日以来漳州市台商投资区返(来)舒人员排查和居家隔离管控措施(管理办法居家隔离14天,1、4、7、14核酸检测)。同时各地要重点核查与该病例同一时段行程轨迹交集的返(来)舒人员,并严格执行相应管控要求。
二、各地在做好前期排查管控工作基础上,对9月10日以来泉州市鲤城区和8月26日以来莆田市荔城区返(来)舒人员开展排查并执行居家单独隔离管控措施(管理办法居家隔离14天,1、4、7、14核酸检测)。同时各地要重点核查与上述病例同一时段行程轨迹交集的返(来)舒人员,一经发现,必须严格执行相应管控措施。
三、通过社区、村(屯)排查,单位、学校、公共场所入门测温,医疗机构预检分诊,药店实名制信息登记等“哨点”发现的发热病人,实行就地隔离管控,并及时向所在社区、村(屯)报告,拨打120,专人专车送至发热门诊就诊,形成“闭环式”管理。
四、教育、民政、公安、交通运输、文化旅游、行政执法、商务、政务服务中心等重点部门,要加强组织动员,实现疫苗应接尽接,共建免疫屏障。同时,重点场所要严格落实卫生清扫、环境消杀、换气通风、经营人员个人防护等措施。开放的室内公共场所要周密妥善安排落实限制人员流量、现场扫“吉祥码”、测量体温等措施。各开放景区要建立完善门票分时段预约制度,引导错峰出行,禁止接待来自重点地区的旅游团,减轻外来人员管控压力。
五、科学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良好生活习惯;不聚会、不聚餐、不聚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改变传统饮食习惯,倡导公筷公勺和分餐进食。选择安全放心原料,食物烧熟煮透,不吃生冷食物,拒绝食用野生动物,减少疾病传染的可能性。鼓励和倡导采取自驾游、自助游等方式安全出游。同时建议我市居民非必要,不要前往福建省漳州市台商投资区、泉州市鲤城区、莆田市荔城区等疫情风险地区。
六、广大居民群众要积极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对掌握从福建省漳州市台商投资区、泉州市鲤城区、莆田市荔城区及境外旅居史返(来)舒人员线索的,及时向卫生健康部门反映情况,我们将对线索提供人相关信息进行严格保密,线索举报电话:0432-68260806。
舒兰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