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十四届舒兰市委第八轮巡察对11个市直部门(企业)常规巡察、对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专题巡察反馈情况集中向社会公布。
本轮巡察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紧扣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强化政治监督。常规巡察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专题巡察紧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深入查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履行本单位核心职能以及重点人、重点领域权力运行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反馈会上,各市委巡察组指出,被巡察党组织能够按照党中央和省委、市委要求,履职尽责,为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但严格对照“三个聚焦”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具体要求还不到位,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强;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还时有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依然存在,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够严格,工程项目管理、大宗物品采购不够规范;基层党组织建设依然存在薄弱环节。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巡察办有关领导出席反馈会议,传达了市委书记朱永忠在听取市委第八轮巡察综合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对巡察整改提出要求。强调被巡察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站在“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厚植党的执政根基高度、践行初心使命的高度抓好整改。要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统筹抓好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领导班子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市委部署要求,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加强对领导班子整改情况的监督,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各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表示,坚决贯彻落实市委要求,切实扛起整改政治责任,对市委巡察组反馈问题主动认领,照单全收,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根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逐一明确责任主体、目标内容、整改时限和工作措施,坚持对单销号,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建立健全整改长效机制,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全力巩固深化巡察成果,推进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