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兰市监@市场主体 帮您了解年报这些事儿

时间:2022-03-04 来源:舒兰市融媒体中心

一、企业公示年报信息是法定的义务


(一)年报信息公示管理法规规章真不少


1.《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2.《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今年3月1日施行)

3.《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第七十条(今年3月1日施行)

4.《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

5.《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

6.《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

7.《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

8.《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


(二)未按时年报公示后果很严重


1.在当年年报公示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2.登记机关对其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新规定)

3.依据现行《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仍未履行年报公示义务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三)对年报公示内容有监督


1.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发现年报公示信息虚假的,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由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核查处理。

2.市场监管部门对年报公示信息依法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定向与不定向抽查。


(四)年报内容填写有误可修改

 

1.本期填写年度报告内容有错误的,在6月30日之前,可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自行更正。

2.往期年报内容有错误或者7月1日之后发现本期年报内容有错误的,请主动向登记机关申请改正并说明理由。

 

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是唯一的年报公示平台

 

(一)登录方式很便捷


1.电脑登录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门户网站,在首页“便民”专栏中找得到。百度搜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吉林)”也方便。

2.手机关注“吉林市场监管”公众号,在“服务”专栏中有链接。


(二)登记联络员(原工商联系员)信息是哪个


即是在“吉林省市场主体准入E窗通”系统办理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时,已经备案的登记联络员(原工商联系员)信息,在“E窗通”系统中可查询。


(三)登记联络员(原工商联系员)可更换


在“吉林省市场主体准入E窗通系统”中办理登记联络员(原工商联系员)备案变更。流程:登录“准入E窗通”系统——选择上方“业务办理”——点击左侧“备案登记”——选择“企业备案”或者个体工商户“联络员备案”,之后按照系统提示操作(如果联络员信息忘记,输入企业全称及统一信用码,点击下方“忘记联络员信息”按钮)。


三、年报填写几个问题需弄清


1.外商投资企业填报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不需要换算为人民币。系统默认以企业注册登记的币种为准,填报年报时直接按章程约定或者登记时资产数额填报即可。

2.原股东实缴出资到位后,将股权转让他人。当前股东实缴出资时间按原股东实缴出资时间填写。

3.有限责任公司年报年度内发生多次股权变更,应逐次填写年报年度内每一次股权变更信息;股权变更日期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生效时间填写。

4.年报中资产状况信息纳税总额填报时不包括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5.年报中从业人数是指上一年度12月31日当日在本单位工作,并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劳动报酬的人员数,包括劳务派遣人员。

6.年报中本期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金额,指报告期内单位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含当期补缴),不包括个人实际缴费、补缴历年欠费和跨年度(或跨季度)的预缴金额。

7.申请注销登记的企业,包括正在清算或者税务登记已经注销的企业,仍然需要依法报送公示上年年度报告。


小提示:不清楚年度报告书填写要求,可以阅读《填报须知》。《填报须知》位于联络员登录后的首界面中末尾项(电灯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