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吉林市纪委监委作风建设和营商环境监测点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近日,舒兰市纪委监委会同市政务服务局到舒兰市通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合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调研座谈。
通过为两家企业颁发“吉林市纪委监委作风建设和营商环境监测点”牌匾和监督员聘书,督促企业切实履行监测责任,及时反馈涉企监管服务部门存在的作风问题,以及企业群众对作风建设、营商环境等方面的意见建议,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编辑:齐缘
责编:于雪
编审:王宇静
吉林市河道管理条例
热点
吉市新闻
舒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