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医保局在格莱德广场、文化广场、幸福广场开展“党和政府关爱民生 城乡居民享受实惠”主题宣传活动,宣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政策。

此次活动采取多种宣传模式,全方位、广角度、高频次加大医保政策宣传力度,指导群众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渠道进行掌上缴费,切实提高群众参保缴费的积极性,努力实现“全民参保”“应保尽保”。

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集中预缴期为2022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城乡居民成年人个人缴费标准为370元(含长期护理保险10元);18周岁以下人员(2004年12月31日24时后出生)和大中小学生、儿童个人缴费320元(含长期护理保险10元);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经民政或乡村振兴部门确认的符合条件的困难人员均可享受参保资助。其中对城乡特困人员个人缴费部分全额资助,只需缴纳10元长期护理保险费;对城乡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以及脱贫不稳定且纳入相关部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脱贫人口个人缴费部分给予130元定额资助。在集中预缴期缴费的从2023年1月1日起享受医疗保险相关待遇,2023年1月1日后缴费的,设90天的待遇等待期。
编辑:李昕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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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审:王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