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兰市“狂欢盛夏 嗨购舒兰”政府消费券促销活动公告

时间:2023-06-07 来源:舒兰融媒

广大市民朋友:

借助吉林市2023年“松江花月夜@吉林”夜经济活动开展契机,联合我市大型商贸企业开展以“狂欢盛夏,嗨购舒兰”为主题的政府消费券促销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第一期:2023年6月10日10:00时至2023年6月18日24:00时。

第二期:2023年6月20日10:00时至2023年6月30日24:00时。

二、消费券种类

消费券为满减券,分为3个类别:

(一)数码家电消费券:面额150元(满1000元减150元),共发放100张;面额300元(满2000元减300元),共发放100张。同一用户每种面额最多可领1张满减消费券,不可叠加使用,此类消费券可用于购买家电类、手机数码类商品。

数码家电消费券承兑企业:

1.舒兰市海宝手机店(移动公司对面店、 火车站店)

2.舒兰市海宝通讯终端设备销售有限公司(乐佳通讯)

3.舒兰市红四方商贸有限公司(国贸家电)

(二)百货餐饮消费券:面额25元(满100元减25元),共发放2000张;面额50元(满200元减50元),共发放2000张;面额125元(满500元减125元),共发放800张。同一用户每种面额最多可领1张满减消费券,不可叠加使用,此类消费券可用于购买日用百货类、住宿餐饮类、图书类等相关商品。

百货餐饮消费券承兑企业:

1.吉林舍予兰宾馆有限公司(维也纳酒店)

2.吉林省新华书店集团舒兰市有限责任公司(新华书店)

3.舒兰市金亿财富广场商贸有限公司(金亿超市财富店)

4.舒兰市金亿超市有限公司(金亿超市百佳店)

5.舒兰市金亿城超市有限公司(金亿超市金亿城店)

6.舒兰市金锅坊海鲜肥牛府(金锅坊)

7.广惠副食品批发商店(广惠团购福利文化御苑店)

8.舒兰市佳禾粮油旗舰店(滨河小广场店)

9.舒兰市点点妇幼用品超市(点点孕婴店)

10.舒兰市立明志眼镜店(立志眼镜店)

11.舒兰市禾顺肥牛火锅店(和顺肥牛)

12.舒兰市万达文化用品商店(四道半街)

13.舒兰市品沣鑫果果农副产品批发有限公司(鲜果园实验小学店、鲜果园金亿城店、鲜果园新盛小区店、鲜果园菜市场店、鲜果园笑浪店、鲜果园四小店)

14.舒兰市东北亚商贸有限公司(舒兰市金灿北亚超市、舒兰市民安二东北亚超市、舒兰市佳苑二东北亚超市、舒兰市民宁东北亚副食超市、舒兰市金水河东北亚副食超市、舒兰市金燚东北亚副食超市、舒兰市兴隆东北亚超市、舒兰市一中二东北亚超市、舒兰市一中东北亚超市、舒兰市宝路东北亚超市、舒兰市金十北亚超市、舒兰市金色北亚超市)

15.吉林省吉家大药房有限公司(上营分店、滨河广场店、文化广场店、农贸城店、文体中心店、市医院店、育才小区店、民河街店、客运站分店、舒南路店、语林湾店)

(三)成品油消费券:面额15元(满100元减15元),共发放200张;面额30元(满200元减30元),共发放200张。同一用户最多可领1张满减消费券,不可叠加使用,此类消费券可用于购买成品油。

成品油消费券承兑企业:

1.舒兰市瀚东石油销售有限公司(瀚东加油站)

三、参与方式

2023年6月10日10:00开始,手机号和定位均位于舒兰市的所有消费者,可通过支付宝平台“码上优惠”小程序的“舒兰市‘狂欢盛夏,嗨购舒兰’消费券促销”活动栏,以抢券方式获得电子消费券,用于在参与活动的商贸企业消费。票券使用有效期至2023年6月18日24:00时。19日收回未核销消费券,并于20日进行第二轮投放,抢券时间从2023年6月20日上午10:00时开始,使用有效期至2023年6月30日24:00时止。如第一轮发放消费券全部核销,将不再开展第二轮投放。

四、特别提醒

1.本次消费券活动适用于个人消费者,参与活动需要在支付宝绑定银行卡,且已完成实名认证。

2.消费者在享受企业优惠政策后享受本次消费券优惠,且不与其他的政府消费券叠加使用。

3.消费券不能用于线上支付和个人转账。使用消费券获得优惠的订单如需退货,必须整单退货;使用消费券获得优惠的订单如果发生退货,仅退给消费者个人实付部分,消费券优惠金额不退给个人;使用消费券获得优惠的订单如果发生退款,消费券视为已使用,无法再次使用。

4.消费券只能用于实物消费,不能用于充值,如消费者出现买卖消费券及其他作弊违规行为(如拆单、刷单、套现等),将取消其活动参与资格,并收回已得消费券;如参加活动企业出现买卖消费券及其他作弊违规行为(如拆单、刷单、套现等),取消企业五年内参与消费券促销活动资格。构成违法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5.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如发生不可抗力等因素,消费券发放及使用出现变更或调整,以政府相关公告为准。

6.参与活动的企业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有关规定,维持安全秩序;参与活动的消费者应主动配合商家为做好安全生产采取的必要措施。

7.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由舒兰市商务局负责。

监督举报电话:0432-68260702


舒兰市商务局

2023年6月7日


编辑:孙赫

责编:王健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