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省环保督察组交办信访案件办理工作,舒兰市高度重视,压实责任,抓好落实,严格规范办理流程,以高标准、严要求,扎实做好信访案件办理各项工作。
舒兰市从各部门、单位抽调精干力量组成舒兰市信访案件办理工作小组。工作小组接到省督察组交办的信访案件后,第一时间交办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并要求1天内向工作小组上报办理结果。按照立行立改、边督边改的工作要求,舒兰市对初核属实的案件,责任单位组织立整立改;不能立即完成整改的,制定详细方案,明确整改责任和完成时限。对重点案件,舒兰市主要领导靠前指挥,科学统筹调度,督促整改落实,确保案件高效办理。
截至目前,舒兰市共收到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举报受理转办案件3件,案件涉及大气、生态破坏方面问题。目前,3件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下一步,舒兰市将继续提升信访举报案件办理质量,组织开展调查,着力解决好群众关心关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推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信息来源: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舒兰市工作协调联络组
编辑:金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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