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市交通运输局启动全市巡游出租汽车文明服务创建活动,规范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行为,擦亮城市流动名片。
市交通运输局制定《舒兰市巡游出租汽车文明服务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明确评选标准,根据企业推荐、日常检查考核、乘客投诉等情况,拟定在全市巡游出租汽车中评选出“党员模范先锋车”5台、“雷锋车”5台、“文明服务标兵车”5台、“舒兰的士之星”5台。以典型带动的方式助推出租车行业服务质量提升,让巡游出租汽车成为城市的文明窗口。
本次活动旨在全面提高全市客运出租车行业管理与服务的能力水平,树立文明和谐的行业风尚,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交通力量。
信息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编辑:金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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