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御台风“卡努”,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经市防指会商研判并报请市人民政府同意,石头河、珠琦河、霍伦河、拉林河淹没区,所有山洪沟,所有地质灾害点,所有小型水库、塘坝,所有乡镇低洼地带的人员必须提前转移。要对特殊人群采取“一对一”“多对一”转移撤离措施,责任分工到人,对拒不撤离的群众要动用警力,采取强制性措施,做到应转尽转、应转早转,坚决果断撤离。对因转移工作失误造成重大影响、重大损失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舒兰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3年8月10日
编辑:孙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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