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情发生后,市医疗保障局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优势,全力做好防汛救灾和灾后救援医疗保障各项工作,确保受灾群众正常就医。
市医疗保障局第一时间启动了医保支付“绿色通道”,确定市人民医院为因灾就医人员指定医疗机构,并拨付500万元医保救治资金,减轻了医疗机构垫付压力。受灾群众因灾情就医可以享受免费救治政策。在指定医疗机构产生的费用,可报销的部分由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报销,其余费用由医院承担。
市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因灾情丢失或损毁了原件的情况,群众也不用担心,医保经办中心将根据具体情况协助办理报销业务。”
市医疗保障局严格执行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防汛救灾期间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对因灾治疗的参保群众在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紧急救治发生的费用,按照同级定点医疗机构政策享受相应医保待遇;对因灾情影响无法办理“双通道药品”延期申请的,可拨打12393医保服务热线,由医保经办机构直接办理,无需评估认定,期限最多可延长1个月。
市医疗保障局还积极做好灾后重建工作,选派了3名年轻干部协助受灾乡镇做好物资搬运和清点工作,选派1名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干部到七里乡长治村驻村工作组开展灾后重建。全体职工也积极捐款,帮助受灾群众重建家园。此外,干部职工到平安镇两方村查看脱贫户灾后生产和生活情况,研究后续帮扶措施,并为4户受灾情影响的脱贫户分别送去慰问金,帮助他们灾后自救。
下一步,市医疗保障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吉林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医疗保障领域工作方案》,指导医疗机构落实医疗救治保障各项工作,全力服务受灾群众,传递医保温情。
信息来源:舒兰市医疗保障局
编辑:金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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