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收季节,农业机械、机具及农机操作人员下田作业,安全隐患增加,为了保证广大农机驾驶员和农民朋友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市农业农村局执法大队将开展农机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遵守农机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二、严禁无证驾驶;严禁酒后、醉酒驾车;严禁疲劳驾驶机车严禁驾驶无牌、无证和私自改(拼)装的机车。三、严禁驾驶没有灯光和反光标识的农业机械。夜间行驶时,必须打开前照明灯,同时须关闭其他作业指示灯,并要注意与车辆和行人保持安全距离。四、严禁拖拉机违法载人、从事客运和超载运输。严禁使用未参加年度安全技术检验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五、农业机械起步前请务必查看周围情况,确认安全后鸣笛起步。通过路口时要减速、瞭望、鸣笛,确认安全方可通过。雨雾天气、泥泞道路以及夜间要低速行驶,遇有紧急情况要提前减速,切勿猛打转向、急踩刹车。六、作业前请检查农业机械刹车、转向、灯光、防护装置等安全技术状态良好有效;在拖拉机的传动和危险的位置应有牢固可靠的安全防护装置,并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七、拖拉机驾驶员在田间作业时应当观察作业现场周边环境是否安全,提醒周围人员退到作业半径以外。作业机械及机具禁止站人和坐人。八、农业机械作业过程中如果出现故障,务必切断动力后再排除故障。安全责任,重于泰山!请大家珍惜他人生命,守护自己幸福。让我们共同努力为我市农业生产安全、道路安全,社会和谐稳定做出贡献,共创平安舒兰。
责编:王健安